北京铁路局 北京铁路局党委
关于进一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相关规定的指导意见
京铁劳〔2013〕114号
局属各运输站段并党委:
为解决生产一线人员紧缺问题,更好地发挥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丰富现场经验,加快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路局、路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相关规定的指导意见,并经路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鼓励运输站段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含工程、经济、会计、统计、政工等系列人员)到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期间,不受编制的限制,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任相应岗位的生产作业人员。下令时以岗位职名下令为主,括号内为专业技术职称。例如:车站值班员(助理工程师)。
三、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期间,比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规定,可继续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规定,可参加相应岗位的职业技能鉴定。
四、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期间,可同时享受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津贴、职业技能津贴和高技能人才技术岗位津贴待遇。
五、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期间,岗位工资按照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和所从事的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就高原则支付。
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期间,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增加奖金200元,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增加奖金500元。
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工作期间,本人原已有的行政级别保留。
八、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的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作为后备干部人选重点培养。
九、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前发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十、本意见由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处负责解释。
附件: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明细
北京铁路局 中共北京铁路局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
附件
运输站段生产一线主要作业岗位明细
1.车务岗位:车站值班员、信号员(长)、调车区长、车站调度员、调车长、连接员、制动员。
2.机务岗位:指导司机、动车组司机、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电力机车学习司机、内燃机车学习司机、内燃机车钳工、电力机车钳工、制动钳工、机械钳工、机车电工、电工、探伤工。
3.供电岗位:接触网工、电力线路工、电机钳工、配电值班员、变电值班员、高压试验工、继电保护工。
4.工务岗位:线路工、桥梁工、测量工、钢轨探伤工、钢轨焊接工、大型线路机械司机。
5.电务岗位:通信工、信号工。
6.车辆岗位:动车组随车机械师、动车组地勤机械师、车辆钳工、制动钳工、客车检车员、货车检车员、发电车乘务员、机械钳工、内燃机钳工、电机钳工、电器钳工、轴温检测员、车辆电工、探伤工及5T维修人员。
7.客运岗位:列车员、客运员。
8.上述所列各主要作业岗位的班组长。